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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夹心层”的尴尬有望得到解决。
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沈阳计划明年开发公共租赁住房,着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同时,沈阳明年计划新增3.5万户经济适用房保障户,新增廉租房2500套。
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沈阳市2010年陆续开工建设了73.18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这些住房主要集中在和平区、大东区和铁西区,一般开发建设周期为2年。全部投入使用之后,将为沈阳1.2万户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另外,沈阳市今年将有5000余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12月6日,共有3000余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取得了《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这也就意味着,这3000余户家庭现在就可以到市场上去挑选房子了。”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沈阳酝酿要在2011年开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通过购建结合的方式,为中等偏下收入的“夹心层”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据了解,此类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都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租金价格也低于市场价格一截。
按照国家层面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记者郭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