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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将不再发布涨幅平均数-明天发布依照新方法算出的1月份房价
□昨日,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内,许多市民冒雨前来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从本月起,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房价数据将不再出现“去年70个城市房价平均涨1.5%”等类似表述。
国家统计局昨日对外公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国家统计局表示,本月18日将发布依据《新方案》统计的今年1月份房价数据。
国家统计局强调说,今后将不再计算和发布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而是重点发布各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新举措既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所在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也有利于更好地为地方政府有效调控房价提供服务。”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说。
-房价:保障房、商品房分开统计围绕着房价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曾数次遭到质疑,其中2010年2月发布的“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上涨1.5%”,更是引发无数“房奴”的拍砖。
对昨日公布的《新方案》,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评价说,改革现行房价统计方法,是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改进房价统计的重要举措。
上述负责人表示,相对于原有统计方法,《新方案》在四个方面作出改革和调整:一是调整了房价统计基础数据的来源渠道;二是调整基本分类设置标准;三是首次增加了定基价格指数;四是改进了数据发布方式。
在最为关心的房价数据方面,据了解,《新方案》将发布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其中新建住宅下设有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
-房型:按面积分三档公布除新房、二手房分开统计外,不同的房型也将分开计算:《新方案》规定,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均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分类来统计。
对为何采用90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作为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设置“90平方米及以下”的依据是,根据相关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至于144平方米的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上述负责人则表示,大多数大中城市都以144平方米(120平方米×120%)作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建筑面积分界点。
-数据来源:网签数据代替房企直报数据来源的调整是此次房价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新方案》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将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采用样本数据。
对用网签数据代替房企直报,国家统计局解释说,之所以如此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数据齐全。网签数据涵盖了新建商品住宅的全部交易情况。二是信息完整。网签数据包含有地址、楼层、价格和金额等详细信息。三是获取方便。
对部分尚未加入网签的城市如何统计房价这一问题,国家统计局表示,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计算。
“1月份共有53个城市上报了网签数据,还有17个城市暂时不具备采用网签数据的条件。国家统计局将逐步扩大采用网签数据城市的范围,最终实现70个大中城市新房销售价格全部采用网签数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说。
此外,对二手房因“阴阳合同”而导致的房价数据不准确现象,《新方案》规定,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通过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派人调查采集,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总额将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
[追问] 不发平均数能防地方调控“浑水摸鱼”□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房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改革房价统计是各界的呼声。国家统计局16日公布了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并将于18日发布根据新方案统计的1月份房价数据。
房价统计既受百姓关注,专业性又很强。为什么要改变房价统计的数据来源?为什么不再发布全国平均数?怎么调查二手房价格……记者就此次改革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
对此次改革后为何不再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有三方面考虑。首先,用平均数表示一组数据,具有直观简明的特点。但平均数在样本值离散程度较大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在个体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往往会削峰填谷,抹平个体间的差异。例如,冬季某日北京的温度是零上9℃,哈尔滨的温度是零下15℃,海口的温度是零上15℃,3个城市的平均温度为零上3℃,计算和发布这样的平均数意义就不大,而且还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读。
其次,不再计算和发布平均数,重点发布各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既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所在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也有利于更好地为地方政府有效调控房价提供服务。
再次,这也是一些专家学者的建议。如有的专家指出,综合平均价格指数概念过于模糊,无法与某个时点相对应,并且在各季度(或各月份)房价变动比较大的时候,计算出的平均值更是缺乏实际意义。过于强调全国综合的数字容易引起误读,会掩盖各个城市的典型特征。
抢赶房产税“末班车”上月房贷超去年下半年□据新华社上海2月16日电
央行上海总部16日发布的上海1月份货币信贷运行情况显示,受“末班车”效应影响,1月份全市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增加56.9亿元,是去年下半年增量的1.6倍。
受去年12月房源集中推出,以及在房产税出台预期下购房者抢赶“末班车”等因素影响,1月上海全市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增加56.9亿元,环比多增45.7亿元。
上述数据与去年下半年以来个人住房贷款萎缩的局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去年下半年上海个人住房贷款仅增加34.9亿元,为上半年增量的6.8%,其中12月份仅增加11.1亿元,同比少增12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