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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部门了解到,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楼市新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哈尔滨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哈尔滨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同时,将严厉查处炒买炒卖、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投机行为。
哈尔滨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哈尔滨市将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向其售房。
《通知》提出,哈尔滨市将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对住房价格进行调控。其中包括:研究制定并公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采取综合手段合理调控房价水平,销售的新房价格将不能超过公布的价格标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大力发展住宅建设,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调整用地布局,推进建设重心向中心城区以外转移,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保证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并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规模、节奏,加强上市供应管理。
针对房地产市场上的炒买炒卖、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哈尔滨将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时限一次性公布全部批准预售房源信息,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违规销售、扰乱市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经营资质。
据介绍,哈尔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规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2000套,并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完善体制机制,合理确定租金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哈尔滨市民对新出台的楼市“新政”普遍持欢迎态度,他们希望通过“限购”措施有效打击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增加普通市民尤其是无房户的购房机会和选择空间,早日实现安居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