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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六刚过,来并打工的李女士就忙着为租房的事到处奔波。在某房屋中介的帮助下,她找到一间比较中意的房屋,由于着急入住,李女士跟“房东”简单聊了几句,就签了合同,并交了600元押金和半年的租金。可刚住不到一周,就有一名女子上门催收房租,这让李女士大为不解,自己不是才交了半年的房租吗?后来,经询问才知道,之前与她签合同的居然是“房客”。
从事房屋租赁工作的付先生称,自己工作近5年的时间里,不时有房客诉说受骗经历,尤其是每年春节过后这段时间。针对李女士的遭遇,付先生建议,房客租房时,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原件等;如果对方是帮房东出租房屋,一定要有委托书、委托人房产证、身份证等,以免上当受骗。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大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上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次,“口头协议”也要写入合同,清点好家电家具,以免事后发生纠纷。房屋租住后,应及时换锁,以免被盗。 (徐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