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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今年要建38万套保障性安居住房,实现全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今年8月底前要全部开工据悉,我省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河北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以上。
今年,我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8万套,实现全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这比去年建设量增加了一倍多,在全国排名第10位。
据记者了解,各市、县(市)政府要据年度建设任务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每年第四季度要提前谋划下一年度建设规模。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4月15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8月底前要全部开工。
省级3000万元资金奖“安居”我省设立3000万元省级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奖励资金及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工作经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自2011年起,直接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统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市、县(市)政府要对行政区域内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的城镇土地各种税费予以减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设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到科(处)室当日办结、部门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部办结不超过20天。
住房保障将实行“一票否决”昨日上午,河北省副省长宋恩华代表省政府与11个设区市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各市领导为保障安居工程完工纷纷立下“军令状”。
据悉,几天前我省已向国务院立下军令状,今年保证完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8万套,改造农村危房5万套,这些任务分别分解到各市。据悉,我省将实行住房保障工作“一票否决”,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地方,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有关设区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专题报告。省监察厅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依法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各级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均要实行单列,并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商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用地指标的市、县(市),一律停办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
相关新闻 河北公租房每套不超60平方米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公租房1050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在投资建设方面,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各地要对当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各类在租、空置房源及集体宿舍进行排查摸底、统计建档。按照谁有产权谁受益的原则,将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发挥既有房源的公共属性和租赁作用。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一般不低于市场价租金的70%,以确保建设资金在合理周期收回,使公共租赁住房实现良性发展。
马上就访 公租房是否可以购买?读者王霞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她非常关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她想知道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购买,租期是多长?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称,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至5年。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要退出住房。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土地分割登记,不得按套、按户进行房屋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