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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起,在佛山买房的市民签购房合同时,还必须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继前晚10时许佛山市住建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后,昨日上午,佛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召集该市房地产企业和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住房限购政策进行补充说明。
未明确“卖一买一”是否符合新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黄礼泉说,由于限购政策是3月18日晚间出台,因此3月18日之前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认购书及买卖合同仍可按原政策执行,但3月18日当天及以后的全部商品住房交易,则必须执行最新的限购规定。
据黄礼泉介绍,家庭持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产权系统登记、房地产交易系统已签订买卖合同数量为准,家庭的界定,则以公安户籍登记系统为准,“以户口本为准”,不过对于普遍关注的“卖一买一”操作,他没有明确表示是否符合新规要求。他还表示,目前佛山住建局没有进一步出台细则的计划。
区域房价异动可暂停预售昨日的通知中还规定,在签订商品房或存量住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则要分别填写《申明陈述书》。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核对《申明陈述书》内容。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交易审批时,也必须先登录“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对照购房者提供的《申明陈述书》等资料核验购房者资格。另据了解,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个人通过拍卖所得住房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也将参照新规执行。
另外住建部门称,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出现房价异动的区域、项目,可暂停预售进行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