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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政府获悉,为切实将省城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济南市确定了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布,是济南市今年继限购以来调控楼市的第三记重拳,也是省城落实‘国八条’的具体举措。”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新“国八条”精神,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从目前已公布的太原、沈阳等部分城市看,多数将今年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控制在不超过年度GDP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这一指标在社会上引起了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的争议。
记者从济南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201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321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3%;“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规划指标为11%,其中2011年预期增长目标是12%。
按照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由权威部门发布的新建商品房市场数据,2011年1月,省城新建商品房网签9747套897152.49平方米,均价为8116.5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8.03%,环比下降11.19%。其中:住宅销售6519套790000.88平方米,均价为7713.3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6.35%,环比下降6.49%。2011年2月,省城新建商品房住宅网签销售数据是8393套969142.13平方米,均价为7287.8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17%,环比下降5.52%。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每年的前两个月是例常的销售淡季,加之国家频出调控政策引发了浓厚的市场观望气氛,上述数据并不代表全年房价走势。目前省城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政府、开发商和消费者的深度博弈中。
济南市城建委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为确保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下一步济南市将重点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一是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提报的预售方案必须明确每套商品住房的预售价格,如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楼盘价格的,将暂缓办理预售审批。二是严格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销售现场公示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并做到一套一标、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三是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动态监控。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销售价格出现异常的楼盘,主管部门将约谈其开发企业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记者晁明春通讯员关学军王大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