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1月26号出台的“新国八条”规定,各地要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截至今天,距离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时间仅剩6天,除了不到10个二、三线城市的地方政府出台了弹性机制的房价控制目标外,一线城市及大多数二线城市却仍处“纠结”状态。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在3月25号前确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布,今天大限已到,浙江省11个地级市只有舟山市、嘉兴市出台了控制目标,其他9个地级市仍然按兵不动,而舟山市、嘉兴市也只是含糊地说今年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幅控制在当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以内。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对未能确定并如期公布目标的,或在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地价超过同类地段历史最高价的情况,有关部门将严格实行约谈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贾宝林日前曾表示:督促各地尽快出台房价控制目标。
贾宝林:我们将督促各地尽快确定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向社会进行公布,我们省级相关部门,近期就贯彻国发1号文件进行督察。
太原市昨天(24号)发布今年住房价格调控目标。
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康建斌:我们房产管理局考虑到市场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制定了今年我市新建住房同比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不超过我市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太原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我市2011年GDP增长11%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然而,不少市民对这一举措还是不太满意:
太原市民:政府控制房价上涨的速度也许是个好事情,但是对于我们刚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人来说,房价还是太高了,每个月都把工资还贷款,基本生活就没有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