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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购买的房子住了8年后,住户李某发现房屋竟登记在陌生人崔某名下,为此他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住建委)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住建委为崔某颁发的所有权证。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该案正在审理中。
李某称,2002年他与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楼房一套,并交纳了全部房款。开发商交付房屋后,李某一直居住在其中。因开发商提供的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不全,李某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此后,因开发商卷入经济纠纷,该房屋又被法院查封,直到去年7月才解封。
李某称,去年8月,他来到市住建委办房本,但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所购买的房屋已被登记在崔某名下。李某感到既意外又气愤,为了夺回房子,他将市住建委起诉到法院。李某认为,住建委登记有误,他请求撤销住建委为崔某颁发的所有权证。
“我们的程序完全合法”,住建委在提交给法院的答辩意见中表示,并称他们依据有关文件,严格审查了崔某提供的房屋登记材料,崔某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住建委认为他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作为案件第三人的崔某称,其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手续齐备,是合法正当的。崔某称,该房如今又被他卖给了刘某,房子过户后,他的产权证已经不存在,如果李某想找回房产的权属,应去和刘某协商或把刘某纳入诉讼范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王秋实)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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