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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6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市公租房管理办法有望上半年出台。公租房的签约期限或确定为3年。如果有人当“老赖”,约满一年后就要按2倍计租。
根据此前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的公租房管理办法,拟在动态管理方面,对承租公租房家庭或个人实行年审和不定期随机抽查,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调查以及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对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但因收入等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制定了有效的退出机制。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制定了人性化的过渡期规定:对于需要腾退公租房但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租金标准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参考价计收,一年后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参考价的2倍计收租金,从而促进公租房有效利用。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标准与经适房、廉租房标准有重叠,只要符合条件,申请者可以在其间灵活转换,但不能多头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