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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被“房产证是住房唯一合法的身份证”忽悠了。其实,完整的房地产权不仅包含房产证,还包含土地证。从价值来看,土地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房屋的价值。人们之所以热衷于投资房地产,看中的不是房屋的升值空间,而是日益紧缺的建设用地的升值空间。
我们身边许多居民对土地产权的法律观念比较淡薄。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有了房产证,房子就是自己的,有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无所谓。在房产交易时,房产部门并不要求转让方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只要交易双方提供原房产证以及现场签订转让合同就可以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市民根本不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就可完成房产交易,所以完全没有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意识。《物权法》出台以后,老百姓逐渐有了物权意识,再加上房产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金融部门在办理抵押贷款时都要求土地使用证,老百姓逐渐认识到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绝大部分需要分割销售,所购房是整幢建筑中的一小部分,没有独用的土地,因此大部分购房者往往忽视土地证。针对这些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表示,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土地使用权分割证的重要作用,增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和开发公司要主动积极办理分割证,为广大市民能顺利领到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创造条件;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局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