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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到5月,长沙市住建委房屋租赁市场
管理
处副处长黄桂香一直忙得不可开交。
案头放着国家住建部于2010年12月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黄要做的是参与起草基于该办法的一份“长沙细则”。
根据计划,这份针对房屋租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将于今年二季度颁布实施。
4月3日,高桥新村一间出租房起火,6岁男孩文文(化名)殒命火中。起火的房屋是一个用木板分隔的“房中房”,在住建部颁布的“办法”中,它被视为“非法”。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房中房”分布长沙各处。另一事实是,长沙“至今没有一起查处房中房的先例”。
黄桂香无意中得知了这个孩子的死亡,于她的工作有了新的意义。
1 两起悲剧:“房中房”起火夺命“爸爸!哎呀……”4月3日上午8点58分,黄志辉接到了儿子文文的电话,声音微弱,周围夹杂着“噼噼啪啪”的声音。但很快,儿子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黄志辉感觉到出了事,迅疾回家。但一切都晚了,房子被大火烧得精光,儿子的尸体蜷缩在床下——门被反锁,6岁的他根本无法逃生。
今年2月,黄志辉携妻带子从望城来到长沙高桥新村,租住了这间由仓库分割的小房间,约20平米,每月租金240元。
仓库的二楼用木板隔成了12间房,房屋拥挤,过道狭窄,这是一家三口暂时的家。白天,夫妻俩忙于生意,无暇照顾儿子,只好把儿子留在家中。为了防贼,出门时,夫妻俩会把一个手机留在家里,并反锁房门。
“墙是木头的,地板是木头的,天花板也是木头的,房间里没有灭火器。”黄志辉只租了一个季度,他知道这房子不安全,本打算5月份就搬走,但没来得及。
文文之死并非个案,记者在采访中,还得知另一起类似的悲剧。
去年3月31日晚,开福区大王家巷原长沙木工厂内,一栋5层楼房突发火灾,4人死亡,其中一名男子情急之中跳楼身亡,他怀有身孕的妻子也未能逃生。
时隔一年后,记者再次来到大王家巷,起火的楼房早已被拆除,只剩下一块数百平米的空坪。
湘雅路街道办工作人员说:“出事前,工作人员多次登门登记流动人口。里面很挤,有人在楼道里堆放垃圾,我们提醒了很多次,但还是出事了。”
起火的楼房修建于近半个世纪前,楼内每间房都被屋主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大部分租客是在大王家巷卖菜的生意人,他们白天在外做生意,傍晚才回来,炊烟四起时,整栋楼笼罩在烟雾里。
大王家巷的居民对那起火灾记忆犹新,“像个大炸弹,火一下就冲到第五层了。”炒货店老板陈娟娟说,因为担心安全,在起火前一个月,她与丈夫在巷子对面盘下了一个店铺住着。
楼房起火时,陈娟娟看着自己住过的房子变成火球,顿时“脊背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