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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补充规定的通知,并从6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记者近日走访天津多家地产项目了解到,从6月1日开始,新开发项目将按照新规进行房屋面积测算,但这项新规对房价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飘窗是否算入面积补充《规范》前后对比
飘窗与室内楼地面高差达到0.45米的不计算面积;高差小于0.45米、且窗洞高度达到2.20米的等同于落地飘窗,计全部面积。
高差小于0.45米、窗洞高度小于2.20米的,计一半面积。
落地窗高度达到2.20米的计算全面积,在2.20米以下的计算一半面积。
对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中,明确为飘窗用途的房屋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中类似飘窗的建筑部位,当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大于或等于0.3米,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小于或等于0.6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小于2.2米时,按飘窗对待,不计算建筑面积。
不符上述条件的,按其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购房者不晓新规
此次补充规定中,对飘窗的限制规定由早前的0.45米距地高差,缩短至0.3米,并且明确了飘窗窗台的内外线距离,但大多数购房者对此并不知情。
新金融记者在一些新、旧社区选取20组市民进行采访,其中9成受访者表示对于房屋面积测算新规并不知晓,并表示从未关注过房屋测算问题,都是以售楼中心房屋面积为依据,衡量房价。
一位近期打算购房的小张,在接受采访时恍然大悟地表示:“看房时,就希望能多窗多阳台,认为居住舒适度相对高些,而且飘窗越大,采光越好,由此产生的价格问题从未警觉,以后看房得多看多问多盘算。”
新金融记者电话咨询了数个楼盘项目,当询问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阳台窗户的测算计价方式等细节问题时,销售人员对细节问题并不能给出详细满意的解答,并用建筑面积和对应均价作回应,而翻阅手中积存的楼盘宣传单时发现,其公布的信息也均是建筑面积及价格,对于细节数据并未作出标注。
目前市场上由于楼盘面积、价格的不细化,造成众多购房者对于房价和购房面积之间产生误区,从而造成交房时业主认为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购房面积不符的问题,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对此,一位销售人员声称:“建筑面积会比实际使用面积大很多,测算后的户型均价也相对较低,购房者肯定对低价更感兴趣,这是营销的手段之一,如果说的太清,销售过程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房价暂无变化
“目前暂未收到调价通知,短期不会对楼盘项目价格产生影响。”新金融记者走访了河北、红桥、和平、南开四区的五家楼盘销售现场,现场工作人员对于房屋面积测算新规是否会影响现行房价的问题,大多给出上述回答,甚至有部分销售人员表示,尚未知晓新规相关内容。
天津某代理公司市场策划人员表示,开发商根据建筑面积测算销售价格,并在销售现场向购房者介绍,时下飘窗不算入面积销售,不排除个别项目单价会因此上调,但每套房屋总价变化不会太大,因此推行补充新规不会推高房价。
记者从工程监理人员处获悉,《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补充规定直接制约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和项目设计单位,影响到房屋预售及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建筑面积测算及《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颁发。
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一个项目从规划报建到开盘销售,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所以补充规定的影响,要到半年后才会显现。有专家推测,此次新规的补充,短期内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长远分析,这些新出台的数据,将成为开发商未来在设计图纸上精打细算的重点之一,不排除日后天津楼市新盘中出现更多满足计入面积的“新飘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