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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全面防控其他重点风险。影子银行风险方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创新,继续推动做好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和信托异地展业监管,禁止商业银行绕过信托公司与第三方开展信托受益权转受让业务,严肃查处违规开展票据业务合作“绕规模”等问题。禁止银行通过相互购买理财产品或发行理财产品投资另一款理财产品变相调节监管指标,禁止通过向大众化客户发行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发放所谓的“委托贷款”,禁止通过理财产品或其它任何方式变相高息揽储和违规揽储。要严格审核商业银行提交的理财产品报告,及时否决不符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产品。
警惕“担保乱象”向融资性担保行业蔓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吸存、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违法违规问题,应联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整治。积极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对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等领域凸显的风险,要建好防火墙。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薄弱甚至失范问题,也要认真关注,防止风险蔓延。
集中度风险方面,要坚守“红线”,认真处理好铁路系统贷款和公路建设贷款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债务相关金融风险的防控。推动有关方面严格按照公路建设负债来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收费收入对应偿还现有银行债务。严防财政性补偿资金被挪用风险,并将其抵质押以替代收费权抵质押,对不足值部分追加其他担保。杜绝以贷还贷、以贷还息现象,保障贷款安全。
操作及案件风险方面,要密切关注并深入排查案件隐患,注重从法人入手强化内控制度和执行力建设,对瞒报案件等行为严肃问责。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加强对其异地分支机构的监管。另外,严格落实日均存贷款比例的监管考核要求,对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等也要高度重视。
五是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要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和内部管理效率,着重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全面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将“两高一剩”行业区分出来,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商业可持续的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继续深化差别监管,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尽快落实银监会颁布的“十条”意见,推动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力争今年小企业贷款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涉农金融服务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健康的养殖户、种植户,实现全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的任务目标。关注今年旱涝灾害影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加强对水利建设的信贷投放,做好灾区金融服务和有关风险处置工作。深入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确保全年解决500个机构空白乡镇覆盖目标如期实现。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做好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和风险防范工作,认真做好大运会金融服务工作。
六是持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抓紧修订和出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规制度,努力消解监管规制空白、矛盾和滞后等问题。抓住战略机遇期,根据既定安排,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Ⅱ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Ⅲ实施。进一步发挥四个监管联席会议功能,探索加强联动协作。积极开展跨境监管磋商,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继续加强基层党建和内部管理,强化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监管文化建设,为有效监管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证。
刘明康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的不竭动力。银监会系统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保持勇于任事、高度专业和与时俱进的作风。
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主持会议,银监会党委成员,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出席会议。银监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银监局在各地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