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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在咨询台询问相关事宜
昨日,市民在济南房屋登记中心业务大厅里办理业务
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纸通知,终于让备受关注的“房产证加名税”的争论尘埃落定。国家明确“夫妻之间在房产证上加名可以免税”的第一天,济南是否迎来了加名潮?在济南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加名需要多少费用?什么样的房产证能加名?本版文/记者朱彩玲图/记者龚辉
免税加名包括“婚前房产”吗?只看是否是夫妻,不管啥时的房产
疑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了,这个房产证应包括夫妻婚后所购房产,那么婚前夫妻一方所购房产如增加共同所有人,也免收契税吗?对这一问题,不同读者给出了不同的解读。其中,有专家解释,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任何两个自然人身上,都需要缴纳契税,不论是陌生人之间、兄弟之间还是情侣之间。因此,有读者认为,结婚前的房产加名仍须缴税。因为在通知中,并没有出现“婚前”字样。
对这一问题,税务部门以及房管部门又如何认定呢?山东省12366地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认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只要是夫妻,不管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的,都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无论是婚前一方出资买房,还是婚后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只要二人婚姻还在存续期间,为另一方加名,就都是免征契税的。当然,婚后双方共同购房,就更不用说了。”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房管部门只看办理双方是否是夫妻,不管是什么时候的房产。
前提
小李去年刚刚结婚,结婚前以她老公的名义买了一套婚房,现在两人共同还款,知道了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所有之后,小李想把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但她去房管部门咨询,却被告知:目前小李的房子还有房贷,无法进行所有人变更,必须等到房子没有贷款了才可以。“这是为什么?我是共同还款人,为什么不能加名?”这下小李可蒙了。
记者从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了解到,婚姻法新解出台后,夫妻双方咨询房产证变更登记或加名字的电话确实增加了不少,像小李这样的年轻夫妻占的比例更大一些,因为现在大部分年轻人都是贷款买房。
济南市房屋登记中心咨询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使是夫妻之间,如房子现在处于贷款状况或有过抵押行为,房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共有人追加,除非出具银行的同意书。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房贷未还清之前,房产还处在抵押状态,在某种意义上房子还不是房主的,因此不能增加共有人,如果银行同意的话,需要更改所有的合同和手续,非常麻烦,从实际情况看,银行出具同意证明的可能很小。
办理:房产证加名只需出示“三证”济南办理费用共计90元
昨天,12366地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省一直没有所谓的加名税,我省从来没有下发过相关征收通知。我省为什么跟南京有不同的政策?北京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的房波律师认为,在山东,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另一方要在产权证上加名字,在我省认定为“婚内析产”,而在南京被认定为赠与或买卖,“我个人认为,南京此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本身就是夫妻之间,如男方自愿将自己的产权定位夫妻共有,还要缴纳部分房产价格的税收,不仅女方不愿意、男方也不愿意,这本身就是把单方的财产变成夫妻共有。”
在济南既然从来没有收取过“加名税”,如果进行“加名”还有其它费用吗?济南市房屋登记中心咨询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房屋没有贷款抵押且手续齐全,夫妻双方给房产证加名其实非常简单,市民只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办理即可,房管部门只征收80元的登记费,另外还有10元的工本费,“如是非住宅房产证加名的话,需要缴纳550元的登记费。”
预测:“房产证加名”问得多办得少预计济南也会迎来“加名潮”
昨天上午,记者在济南市房屋登记中心的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咨询房产证加名的不在少数。其中,有不少市民是办理其他登记业务时顺便来咨询的。市民王女士正在进行抵押登记申请,今年50多岁的她,对目前媒体上炒作的“加名税”并不清楚,“我只知道《婚姻法》司法解释之后,婚前所买的房产归个人了,但具体什么收税啊,怎么加名啊,真不清楚,所以今天顺便咨询一下。”
济南市房管部门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8月13日开始实施后,来咨询、办理这项业务的确实增加了不少,“但真正来办理的并不是很多,目前还处于咨询阶段。”但这位人士认为,加名的肯定会增多,预计济南也会迎来“加名潮”。
离婚“除名”不收契税
据新华社电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如已征收的是否退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针对这些与“房产证加名税”明确后有关的疑问,记者2日进行了采访。
已征“加名税”不退此前已征收的契税是否可以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指出,从税法角度严格来看,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中明确了执行起始日期是8月31日,那么开始免征的时间也就是8月31日,也就不存在退税之说。
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不征收契税
离婚后,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否征收契税呢?
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后发现,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中明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