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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为入驻三亚的一类总部企业对象,最高可获得100亩以下的办公用地和500亩以下的产业开发用地安排,并且总部企业对象每年上缴的营业相关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以技术改造补贴等方式给予60%奖励支持。这是南岛晚报记者昨日从《三亚市培育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规定》中获悉的。
分等级安排办公用地和产业开发用地
据悉,总部经济的扶持对象为在三亚进行工商和税务注册的各类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总部以及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对象(不包括政策性国有企业),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汇缴在三亚市。
经认定为入驻三亚市的总部企业对象,可根据总部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项目产能性质、产业类型并结合城市功能产业布局分类、分区提供开发用地安排及支持。根据规定,属于一类总部企业对象的,可提供100亩以下的办公用地和500亩以下的产业开发用地安排。
属于四类总部企业对象的,可以提供40亩以下的办公用地和100亩以下的产业开发用地安排。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获购房补助金
在税收方面,三亚对于总部企业对象也有相关奖励。根据规定,总部企业对象每年上缴的营业相关税收(不含在三亚投资及投资收益的相关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以技术改造补贴等方式给予60%奖励支持。
总部企业对象高管及驻三亚公司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在三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按70%提取本地购房专项补助基金。购房专项补助基金由市财政局和总部企业对象驻地公司建立共管账户管理,专项用于本人在三亚的房屋的购租补助。
企业对象等级划分标准
方案指出,经认定为入驻三亚市的总部企业对象,三亚市根据该企业产值和地方所得税收标准划分总部企业对象等级。
●一类总部企业对象:每年承诺在三亚缴税地方所得税收(地方所得税收指按照现行中央、省、市三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地方全部税收剔除上划中央级税收后,按照省、市税收分成比例属于市级税收收入部分)5亿元以上或创造本地计税产值50亿元以上的。
●二类总部企业对象:每年承诺在三亚缴税地方所得税收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或创造本地计税产值在30亿元以上的。
●三类总部企业对象:每年承诺在三亚纳税地方所得税收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或创造本地计税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
●四类总部企业对象:每年承诺在三亚纳税地方所得税收0.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创造本地计税产值在5亿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