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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Sinopower透过于新交所之若干市场交易自OZ基金收购待售股份,总代价为15,982,000新加坡元。于本公告日期,待售股份相当于全部已发行中国新城镇股份约6.72%。
由于OZ基金(由OZM及╱或其联属公司管理)合共持有396,704,037股中国新城镇股份,相当于紧接收购事项前全部已发行中国新城镇股份约10.17%,且OZM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中国新城镇之当时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OZ基金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收购事项之代价超过1,000,000港元,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之所有相关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收购事项仅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上置集团[简介最新动态]进一步收购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