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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今天下午14:00,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曹建海做客新华网,与广大网友谈“各地给力保障房建设”。
图为嘉宾解答主持人问题。新华网陈竞超摄
[主持人]我们也在想保障房建设作为一个房地产项目,它的开发模式探索问题,它有没有向商品房开发模式借鉴的问题呢?
[曹建海]现在保障房建设地方政府税收基本上是依赖企业来做,而企业基本上就是开发商这么一类。而在很多欧美国家地方政府都是建设主体,甚至地方政府可以委托社会公益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代替自己做一些这样的工作。但是在中国地方政府主要委托开发商,没有其他机构可委托,所以地方政府基本上把保障房建设按照商品房的模式来建。
[主持人]那您认为的开发模式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曹建海]一个房屋的可居住取决于规划合理不合理,这是政府来做的规划,另外开发单位、制造单位具不具备资格,监理单位具不具备资格,施工单位具不具备资格,如果有了政府的市场化了,任何单位、组织和企业都可以做这种基层单位的。开发商并不是关键环节,如果房子就是自己用的,没必要通过开发商模式,对那种很多需要住房的人来讲,如果他们通过集合形成这么一个组织或者企业,如果住房自用的话没有必要通过开发商的模式,在国外政府就可以为这些人建房,政府如果建不了就可以委托非营利组织,有些组织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的,可以委托这些组织来建房。中国的政府实际上目前就要摆脱开发商成为唯一的建房伙伴,把自己从这种困局中解脱出来,寻找更多的合作伙伴。
[主持人]您指的这些非营利的组织都有哪些呢?咱们国家的国情和国外是不是有不一样呢?
[曹建海]中国目前不允许这种非营利组织介入,如果允许的话可以成立住房协会,由他们成立一个非营利组织代替无房户和政府建房,建房后把房子卖给他们,如果这些住户不再使用房屋了,不可以在市场上转让,要把房子重新卖给政府,由这些组织替政府把房子收回再卖给其他人,这就把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了。这个在美国是非常普遍的,政府还可以鼓励私人建房、私人翻新住房。所以政府的思路应该更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