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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合同受法律保护
记者了解到,当年的7折利率房贷合同中,绝大多数并未明确约定享受优惠的时间。
“这两天我拿出贷款合同仔细看了看,关于利率是这么约定的,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下浮30%,如果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协商期间仍然按照原合同执行。”王先生是工行的客户,2009年3月办理了房贷。至于优惠何时到期,合同并未约定,当时也没有签订补充协议。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优惠期限,那就视同贷款到期终止。”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郎立新律师认为,只要贷款合同未约定优惠期限,也没有其他补充协议的话,银行就不能单方面提高利率,否则就是违约。
“银行和借贷人签订了贷款合同,双方建立了民事关系,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郎立新律师表示,如果贷款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银行未征得借贷人同意擅自提高利率,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对银行的这种行为也是不予支持的。
不过由于各家银行的贷款合同文本不一,而且银行也会提出各种各样的“不可抗力”因素,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链接:郎立新律师解答
银行能否因亏损的理由
提出取消7折利率
正如前文所述,当前利率下,银行7折利率确实低于同期存款利息,这种倒挂现象必然会导致一大批客户宁可将钱存银行吃利息也不愿意提早还贷。不过从法律关系上而言,银行是否亏损与借款人无关,借款人不会因为银行亏损了,而有义务将7折利率提高。况且,这种亏损只是暂时现象。
银行提出亏损说,可能会博取一部分人的同情。但是以此为由单方面提高利率,这显然是违约行为。这好比是一家企业跟人家签了订单,定好了产品售价,结果因为成本涨价导致售价反而低于成本价。这时候厂家可以单方面重新定价吗?重新定价可以,要把之前的合同履行完毕再说,或者找买家商量,是否同意重新定价得由买家说了算。银行可以找借贷人商量是否提前还贷,但借贷人没义务提早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