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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苹果iPad版权和商标权诉讼案一审败诉,审判禁止苹果公司在中国继续使用iPad商标。
这对于在中国拥有海量拥趸的苹果来说,无疑是当头一击。苹果公司旗下iPad产品线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成为苹果公司的核心盈利来源iPad商标权和版权对于苹果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然而诉讼失败,苹果公司只能面临给iPad改名的结局。此外,苹果还将面临近百万元的赔偿费用。
事实上,iPad商标是中国唯冠科技(Proview Technology )公司拥有,该公司在2001年就已在中国使用iPad商标。苹果公司也明白这场诉讼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在2009年从唯冠科技公司花费5.4万美元(约为人民币34万元)购买了iPad商标,但是唯冠科技公司依然保有在中国地区的iPad商标权和版权。
在这场诉讼官司中,苹果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中国唯冠科技侵犯了苹果iPad版权和商标权,然而现在的结局是,中国唯冠科技要求得到16亿美元(约为人民币101亿元)的损失费用。如果苹果公司希望继续保有iPad商标的话,那必须得到中国唯冠科技的许可协议。由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中国唯冠科技并未侵犯苹果公司的版权和商标权,对于这一审判结果,苹果公司会继续上诉吗?
有消息称苹果的iPad3将在2012年3月份上市,假如本次的商标事件不尽快解决,对新品的打击也将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