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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五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首要任务,坚持分层分类、应保尽保的原则,初步形成了“租、售、补”相结合、“发放三种补贴”、“建设三种住房”的政策体系,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中,较好地发挥了政策的先导作用。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23万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建设,提前一个月完成了保障房建设任务,预计到年底可新增发放租房补贴1.03万户,在保障范围、保障房建设规模、群众受益户数等方面位居全国前列。
为确保项目早开工、群众早受益,天津有关部门提前将保障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及早安排。为确保按时开工,市、区两级土地管理部门加快地块征收整理工作,在提前落实选址供地的同时,天津市在规划布局上更为注意保障房分布的合理性。自2010年下半年起,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提前研究,确定了大寺和双青两个新家园在内的20多个项目的选址和规划方案,项目均位于中心城区及外环周边区域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齐全的地块,为群众生活出行提供了方便。
保障房建设在全国上下掀起了新的高潮,而各个城市不约而同地遇到了同样的难题——保障房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天津也不例外。
今年3月份,天津市政府颁发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先后推出秋怡家园、秋丽家园等9个公租房项目、近万套房源,已有6327户家庭先后配租公租房。为满足公租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需求,尤其是保证今年所需建设资金及时到位,该市通过多渠道,增加保障房资金投入。2009年,天津市率先组建了专门从事投资危陋房屋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的投资公司。按照政府主导、专向投资、封闭运作的原则,积极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强保障房建设资金管理和项目成本控制,建立了“借用管还”的良性资金运行机制。目前,天津市通过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国家社保基金累计到位资金135亿元,为保障房顺利开工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在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天津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健全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把确保质量和公平分配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建设质量优良、分配阳光的工程,让群众百年安居,实现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
为确保每个项目的运作规范、质量安全,天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严把施工监理关,严格按设计方案规范施工,建立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管部门责任制。二是严把建筑材料关,严格执行建筑材料验核制度。三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工程阶段验收、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经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颁发入住许可证。四是落实终身责任制,加强竣工档案管理,对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登记存档,实行工程质量保修以及主动回访回修。今年7月份,市建交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共同对本市164个在建和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程序、前期手续、工程质量安全、配套设施、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确保公平公正,让真正需要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惠。天津严格执行街、区、市“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完善了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备案、配租、发贴、销售、权属登记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与此同时,通过动态核查监管,及时查处违规,保障资源有效配置,切实用于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据介绍,运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每季度核查保障家庭相关情况,目前累计已核查享受住房保障家庭30万户次。对经核实确属违规的家庭,立即执行退出程序,坚决予以查处,违规率由2008年的1.09%降至今年的0.03%;对发布虚假信息的中介机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