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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是为了托市吗?
问: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联想到现在房地产调控以及房价的松动,这是不是政府为了托市而采取的办法?
张学勤:第一,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市场上二手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为租赁,实际上是我们去年几部委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里已经明确规定的,它本身是我们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一种形式和一种渠道。这不是今年的新政策,去年就有。
第二,其实政府购买商品房也好,市场上的二手房也好,政府购买的都是要符合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和条件的,比如小户型、居住要方便等,不是为了某些商品房项目或者大型房子托市。
第三,这种形式有一个好处,就是建设上至少缩短了周期,比如我买二手房然后租给老百姓,那马上就能用。如果建设房子就是两三年。所以这也是地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很积极的一个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