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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无法“根治”
“房中房”现象是否能彻底根治?记者为此联系多处政府部门。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业务办公室某工作人员表示,整治之前,对“房中房”的定义就要耗费一番功夫。“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第一是损毁房屋主体结构;第二是在阳台上建厕所;第三厕所改在厅房位置上。”他表示,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未完善,造成整治的力度有限。
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办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人员有限,目前只能举报一套拆一套,而且还要走很长一段时间的程序。“经相关部门鉴定为‘房中房’后,会先发函通知屋主自行拆毁,否则会请承租人搬出该住宅单位后,再由多个执法部门联合上门拆毁。”
调查
一个月不到租出十八套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0年5月广州发布《关于开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告》,定出“房中房”整治时间表,在此期间,房管局发出通知,明确中介公司不能代租“房中房”,现实情况究竟如何?
体育西———房中房从未消失
去年8月,体育西路48号曾有“房中房”被强行整治。记者来到该楼东座,曾经的“房中房”———702房,只见铁门被铁皮遮盖,无人在内。
邻居介绍,原来702的业主将房子卖了,新业主把这套房改成了5个单间,放满了双层床,由于楼层很薄,睡上铺的年轻人跳下床的声音吵得家里的老人睡不安吃不香。
淘金路———周边房中房抢手
20日下午,记者来到淘金路寻找“房中房”的踪迹。“淘金这一地段,对单间的需求量特别大,一般放租几天就能租出去。”中介王先生告诉记者,“春节过后,我们已租出了18间”。
天河北———春节后需求暴增
记者分别来到天河北路、天河东路等地调查“房中房”的情况,几乎每家中介都表示可立马约看单间。
天河区是2009年整治“房中房”的重点区域,但过后两年内“房中房”数量又重新增多。中介小李轻声说:“很多被勒令整改的‘房中房’主要是加盖了厕所,不过现在查得不严,被查到的风险不大,可以放心租。”
由于地处天河商圈地段,“房中房”的价格很高。离车站较远、楼层较高的最低也要1500元,一些电梯楼上月租金高达4000元。(许琛高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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