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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春节前发生在丰伟大厦一间“房中房”的小火灾,让舆论再次聚焦广州禁而不绝的“房中房”问题。记者调查发现,体育西、淘金路、天河北等地的“房中房”存在需求剧增、较为抢手的现象。
虽然广州自2009年5月起曾开展为期两年的大规模整治“房中房”行动,也清理了不少“房中房”,但整治刚落幕,媒体就不断披露“房中房”死灰复燃。这次火灾,不知会否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再掀起一次整治行动?
不过,运动式整治并不能有效禁绝“房中房”,这已被实践所证明。盖因这种整治手法讲求“齐步走”:何时摸查,何时拆除,何时验收,一步步分得很细,但往往只是“阶段式”。
如笔者就搜到一份2009年某区整治“房中房”的计划表:5月,全面摸查;6月,全面发动;7月1日—8月15日,自行整改;8月15日—9月15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9月15日—10月15日,重点取缔,强制拆除;10月15日—11月15日,查漏补缺,初步验收;11月15日—11月30日,区内自检,巩固成果;12月1日—12月30日,迎市验收,总结提高……
这份计划表清晰地暴露出运动式整治的尴尬,比如以迎接上级检查为最终目标,未必着眼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而不少“房中房”的业主正是抓住这一要害,采取“拖字诀”———等风头一过,又继续出租。
所以,到2011年5月,为期两年的“房中房整治通告”到期之日,某些部门竟浑然不觉,因为对他们而言,轰轰烈烈的整治行动早在领导检查完后就算结束了。直至当年8月,有媒体报道称通告到期、而“房中房”现象仍旧无解,相关部门才急忙忙表示感谢媒体提醒,称“拟开会研究下一步整治工作”(详见去年8月16日媒体报道)。可惜表态之后,似乎又无下文。
“房中房”问题复杂,防不胜防。要有效清理,相关部门须摒弃运动式整治思维,而从完善惩治法规、建立长效机制以及提供充足的廉租房等方面着手。丰伟大厦的火灾提醒,“房中房”整治不能再拖延了。(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