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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维权之路
在此之后,几位消费者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路。
消费者席先生于1月初找到苏宁电器大连青泥洼桥店店长李强,李强让他到派出所报案。席先生坚持认为应当由苏宁电器来解决此事,又多次去找李强,李强态度既不诚恳、又不配合,反复推卸责任,让他去找售货员。席先生向李强提出终止交易,返还货款,李强虽然口头答应解决,但事后却一次次推脱,试图把苏宁电器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到钱桂红身上。此后,他也投诉到大连市中山区消费者协会,中山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工作,督促解决,但苏宁电器始终不予配合,找各种理由开脱自己,推脱责任。
同样,2月28日下午,陈先生也去商店找到店长李强,要求送货。但是,李强却一直强调“这是钱桂红个人的行为”,要求陈先生到派出所报案。
罕见事件发生谁之过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2月13日,席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了大连市政府。大连市领导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并督促问题的解决。大连市政府督查室召集苏宁电器、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进行了调查。
大连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琚琦琳说,对于这几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苏宁电器理应站出来承担责任,解决纠纷,因为消费者是在苏宁电器而不是地摊上购买的商品。而售货员钻空子甚至携款“跑路”,则暴露出苏宁电器管理上的漏洞。
几位消费者也认为,他们在苏宁电器购物时,刷卡后POS机的流水单显示的是到了苏宁电器的账面上,但却被售货员钱桂红转走,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难道不说明苏宁电器的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吗?
大连市工商局宣传中心主任苏岩说,消费者在苏宁电器购买家电支付了款项,并有证据证明与苏宁电器发生了购销关系,售货员是苏宁电器的职务行为,因此苏宁电器应当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售货员携款“跑路”,苏宁电器可以起诉,通过法律追究售货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