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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对于标点小区物业费的收费问题,一方面,物业称已有半数业主同意将物业管理费由1元/平方米/月,提升到1.3元/平方米/月。而另一方面,业主们却告诉记者,物业的说法和行为没凭没据,服务质量和收费不成正比。
标点小区C栋的一位业主说:“我们物业是三级资质,收费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0.5元到0.7元,可我们一直是交1元钱。现在物业擅自涨价到1.3元,本身服务就不到位,资质也不够,收费却达到了一级标准。”
对此,记者致电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营性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物业收费标准与物业资质等级无关,而与提供的物业服务等级有关。”也就是说,即使是三级物业公司,也可以提供一级物业服务并按照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收费。
根据相关规定,标点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如有必要提价,应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介于标点小区目前并无业主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物业公司也需得到多数业主的同意,并在收取调整后的物业管理费前,持相关资料到发改委进行备案。
16日中午,记者试图联络标点小区的物业相关负责人,但工作人员仍以“今天没来,联系不上”为由,没有向记者透露物业负责人的联络方式。工作人员顾女士对记者说:“相关批文马上就下来了。”
针对物业方面的回应,标点小区业主们更为怀疑。“一方面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和物业公司协商费用。另一方面物业公司无法证明多数业主同意提升物业管理费一事,反而大多业主对此颇为不满。物业公司的态度和做法实在另人失望,在问题得不到解决之前,这个多余的收费我们不认交。”一位业主说。
新闻回放——
原来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物业费,如今涨到了1.3元。13日,家住绿园区标点小区的业主们对此产生了疑问:“没批文凭啥涨价?”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解释,今年1月份举行的业主大会上已有半数业主同意涨价,但此种解释并没有得到业主们的认同。(记者官思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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