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问:我和老公婚后由他父母出资为我们购买了一处住房,产权登记在我老公名下。请问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博律师事务所胡占全律师答: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