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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加强法制让生者逝者都“安稳”
“一些地方故意将公益性公墓做大规模,少部分被当地村民消化,剩下的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一些林场、耕地也打着各种幌子做起墓地生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杨宝祥说,统计显示,中国每年平均有930多万人口死亡,选择经营性公墓安葬的仅有10%。
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他们了解,近些年,确实有一部分北京市民前往周边河北地区购买墓地,以与之相邻的大兴、房山、通州的居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公益性墓地就像小产权房一样,是农村居民享用的一种福利,一旦土地被征用,本地村民会享受到一定补偿,而埋葬于此的城镇户口逝者,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障。很多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听到“公益性墓地”的介绍,还以为是政府给普通百姓建的经济适用型墓地。即使知道,往往销售人员的一句“死者为大,谁也不会随便动死人地方”,就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坦承,“小产权”墓大行其道,凸显了我国殡葬业价格管理的不规范及监督缺失。因此,要加紧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并创造条件尽快制定殡葬法。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学教授杨根来表示,1997年颁布实施了《殡葬管理条例》是现行殡葬法规中效力最高的,却只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其规定都过于原则,并具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有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我国殡葬业现状,完善速度也没有跟上,导致目前管理执法缺少有力依据,像由耕地或变更用途的土地建造的墓地,都亟待规范,绝不是一取缔了之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