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财政主管部门24日宣布,将收取2012年房屋税,其中在台北率先开征“豪宅税”。
“豪宅税”的征收标准:独栋建筑、外观豪华、地段绝佳、每层户少、户户车位、保全严密、管理周全。每户总价8000万元以上,每坪(约折合3.3平方米)单价100万元以上或每户80坪以上,“每栋房屋符合前两项要件户数达70%以上者,整栋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