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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5月11日电(赵静通讯员白婕)山西一地产老板面向社会筹资建楼,楼盘建好后却违反协议,私自出售,并且将现有楼盘“一女多嫁”,引发了二申请人的联合诉讼,以及众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记者11日从山西省霍州市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合理分割“嫁妆”,使得众当事人均心服口服。
2008年,霍州市居民闫某在该市开元大街与他人联合共建商住楼[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初建期,闫某苦于资金不足,便面向社会招商[简介最新动态]引资,先后向辰晓借款64万元,并与史天签订了“建设合同”,史天投资28万元,约定按投资金额分配楼房面积。楼盘建好后,闫某未遵循协议约定,私自出售了大部分楼盘。辰晓、史天无奈寻求司法救助,将闫某诉至法院,并同时申请财产保金,查封了闫某约200余平方米的商铺。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闫某已将楼盘以“以物抵债”的形式抵押给其它投资人,形成了“一女多嫁”的局面。执行伊始,其他5户债权人便联名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主张权利,从而,使得此案更加错综复杂。
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当事人“面对面”协商,使几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向当事人讲述“退一步”“让三分”的道理,最终促使几方就现有楼盘的分割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案外人均得到了相应的商铺,以此抵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