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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时间: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刘俊杰(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女士:我家里的卫生间顶棚总是漏水,后来发现是楼上邻居在装修时破坏了承重墙,改变了水管的位置。要求邻居赔偿,但邻居认为他自己在家装修,与别人无关,所以拒绝赔偿,该如何维权?
刘律师:《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首先,你要证明自己的房屋受损是楼上业主不当装修行为造成的,然后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周先生:5年前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婆,但是结婚后没多久她就跑掉了,婚前我个人买了一辆汽车,现在我想和她离婚,但是她人都不在,我们怎么能离婚呢?
刘律师:如果你的妻子下落不明满两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再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你妻子被宣告失踪后,你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许。至于汽车的问题,如果该汽车系你婚前购买,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江女士:我是一家企业的职工,今年六月初是我的预产期,去医院做产前检查说我怀的是双胞胎,听说生产双胞胎的,国家有特殊的保护规定,想请律师给予解答,生产双胞胎产假有什么特殊的保护规定?
刘律师: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据此规定,你的产假应当给予113天。
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的孙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