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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跃居大厦违规东成花苑[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小区受损
“小区出入无门”引发关注,政策面前是否只能妥协?
天顺跃居“大门之争”由来已久
位于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1号的东成花苑小区,已经与天顺大厦[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开发商“斗争”了近10年。在2012年5月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一纸公函下达之后,该小区600多户业主叹称,“十年内屡次因侵权主体被歪曲,我们遭受了莫大的冤枉与委屈,这和强霸强占没有区分。”
东成花苑业主自2002年就开始向广州市规划局反映,但是,广州祥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顺跃居却于2007年,在楼盘没有任何通道的情况下还是被违规验收,在没有通路的前提下,天顺大厦就从紧邻的部队大院“借门”使用,在部队加强管理之后,违规建设的天顺大厦只有的无奈的在南边绿化带丛中开启了一个“连汽车都无法进入小区的小门”。
屡次败诉的原因引市领导重视
天顺大厦因“违规导致无门”的事情,将东成花苑告上法庭9次,一次省行政复议,却次次败诉,之后便煽动业主闹事。据业主在网贴爆料称呼,广州市历任领导都对此事有过关切,前任市委书记张广宁同志也曾经多次指示市纪委进行严查深查。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市纪委已查清东成花苑A栋西北侧用地权属清晰,属东成花苑所有,并已查出市规划局对天顺大厦的规划审批中多次以复函形式代替规划许可,进行规划变更和容积率调整,容积率调整高达四次,增幅严重离谱。在规划验收中严重违反规定问题,市纪委已把规划局违规人员双规,把天顺大厦开发商朱建军扣押拘留已有二个余月。
所属权明确的“争议”土地是否可以被征用
据《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即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东成花苑小区红线内地价计算在房屋开发成本上,实际上东成花苑小区业主已经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小区红线内的公共用地使用权。而上述公共用地,东成花苑全体业主才是被征用公共用地的主体。
而如今,东成花苑A栋在网上透露,在多年的“被反斗争”后,天顺大厦开发商朱建军仍然不进行调解,意图采用把手段把和“东成花苑”有纠纷的土地,炒作成“争议土地”,从而期望向经办部门施压,企图以行政手段强征,更想让政府来为他们买单。然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纸《穗国房收用字[2012]9号》让东成花苑业主无法接受,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判断究竟是应该依照法律,还是要受到个别开发商的怂恿,种种迹象表明,纠纷背后的利益纠葛的调查全面推开已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