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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背着妻子,将妻子名下的房屋卖给他人。王先生妻子知道此事后,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李女士起诉称,今年春节她回老家,丈夫王先生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陈女士。庭审中,陈女士称,王先生在签约当天携带了他和李女士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所以她当然认为李女士同意出售。
法院审理认为,陈女士在签订合同时,没审查王先生是否经过李女士授权,便轻信王先生有处分权而签订买卖合同,王先生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最后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记者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