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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补助660亿元用于建设23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之后,昨天,国家财政部网站再次发布消息,下达15亿元资金用于奖励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部表示,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对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15亿元资金分配如下:东部地区4亿元,中部地区6.1亿元,西部地区4.9亿元。同时,明确要求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不足,也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无关的开支。
公租房比重增加
“这旨在鼓励地方政府加快保障房开工速度和增加市场供应及拉动投资。”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地方政府建保障房缺乏大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