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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饭店拆迁补偿结怨,大哥陈照明开枪杀死把兄弟。昨天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照明无期徒刑。死者80多岁的老父亲当庭要求杀人偿命。
记者上午获悉,被害人家属不服刑事量刑,将向检方申请抗诉。
因拆迁补偿结怨大哥杀害把兄弟
案发前,陈照明、刘德清和本案的死者赫全根以及在逃的王近才是拜把子的兄弟,陈照明是大哥。四人是河南同乡,上世纪八十年代来京务工相识并结拜为兄弟。2007年,陈照明在赫全根承包的土地上经营的饭店被赫全根拆除,因拆迁补偿结怨。
2010年11月25日14时,陈照明酒后到赫全根在大兴旧宫镇的北京达龙地产公司谈拆迁补偿时和保安发生口角。因为没能得到满意答复,陈照明离开时再次与保安发生冲突。认为保安是受赫全根指使,陈照明怀恨在心起意报复。
他返回家中取出藏匿的单管猎枪、自制手枪各一支,返回赫全根的公司将其杀害。
陈照明随后逃至旧宫“清龙宫KTV”刘德清的办公室内,告知他自己杀了把兄弟。刘德清一边打电话约王近才商议对策,一边指使他人把作案枪支藏起来。在接受公安机关的多次调查时,刘德清均称没见到过陈照明及其所用枪支。
2010年11月27日,两名被告人被控制归案。
鉴定有人格障碍一审法院轻判
陈照明到案后,警方、检方曾做过两次精神病司法鉴定,一次认为他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一次认为他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方认为他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建议判死刑。
陈照明的辩护人当庭出示了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2011年9月13日的鉴定,证明他在1997年遭遇车祸后吸毒,存在器质性人格障碍,认为他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疾病影响控制能力降低,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采信了这份鉴定,并根据本案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陈照明如实供述案情、积极赔偿等,一审判其无期徒刑。同时,法院以包庇罪判处刘德清有期徒刑两年。
陈照明称以为会判死刑,“我都50多岁了,死刑和无期对我来说都一样。我不后悔和他们成了莫逆之交。”
被害人家属要求凶手偿命
“他吃的是俺儿子的,喝的是俺儿子的,他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听完宣判结果,赫全根80多岁的老父亲举起手说,“我们不同意,我们要求判处他死刑,我们要求杀人偿命”。老人说着站了起来,举起的右手也随之变成紧握的拳头。赫全根的老母亲则不住落泪。赫全根的女儿和其他家属也大声表示,要求将陈照明判处死刑。
上午追访
一审宣判后,被害人父亲、女儿不服刑事部分量刑,表示将向检方申请抗诉。
据记者了解,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家属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方提出申请,检方认为确实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提出抗诉。但如果检方认为条件不符不提出抗诉的话,被害人家属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