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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9岁的房东徐某,闲来无事竟开锁进入自家租户屋内,偷走了一枚金戒指和项链。记者上午获悉,通州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徐某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4月15日上午,徐某在家闲来无事,突然想到去自家出租给别人的楼房里“搞点钱花”,敲门确认屋内确实没人后,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备用钥匙开了门。
案发当天恰巧租户袁某去医院看病,袁某在离开家之前还特意把项链放家里,怕随身携带不安全,结果该项链不但被偷了,还被偷了一枚金戒指和200元现金。
发现家中被盗后,袁某立即报了警。警方检查现场时发现,门锁并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很快将嫌疑锁定在了房东徐某身上。徐某后到派出所投案。
法庭上,年轻的徐某一直羞愧地低着头。他表示自己并不缺钱,就是一时糊涂想占点儿小便宜,如今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