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会计问:将单位自有住房出租房屋给职工居住,象征性收取很低的租金,单位是否要交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因此,单位如是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自有住房给职工居住使用,暂免征收房产税。
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