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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购买朔州市某小区商住楼的业主们向本报反映,开发商要求他们补交“多出来的建筑面积款”,却不让他们丈量面积。目前,朔城区建设局已经介入此事。
6月29日,记者在朔城区开发南路的该小区售楼部门口看到一张醒目的通知:“我公司定于2012年6月18日至29日,为购买小区商品房住户办理房产证,办理时间为12天,望大家相互转告”,并详细写明办理手续和收费明细。业主李女士拿出了开发商刚刚给她算出来的单子,她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74.75平方米,办房产证时,开发商说房子实际面积是78.74平方米,多出3.99平方米,李女士除了要交办房产证的钱以外,还需支付差价8059.8元,“我这还算多得不多的,有好些都是多出了5平方米以上。每户都不一样,要补的差价也不一样”。业主杨先生说:“我们要求实地测量房子时,开发商又不给我们钥匙。开发商说,这多出来的是公摊面积。”
这个小区是早在2010年5月就开发的商品房小区,9栋楼共218套房,面积从55平方米到120多平方米不等,业主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次性或者分期早已经缴纳了全部购房款。起初开发商承诺在2011年5月业主就可以入住,然而直到现在开发商才通知办理房产证、交房子。在办理房产归属手续时,售楼部工作人员说,所有的房子建筑面积增大了,要业主支付所增加面积相应的房款,而且每栋楼增大的面积也不一致。购买了9号楼的王先生说,他所购房屋明明是83平方米,可办房产证时,售楼方却说是房子多出了8平方米,要他交2.4万多元,他当即提出要自己测量到底是多大面积,售楼方却不让他去测量,“反正不交钱就不给办理房产证。”
据售楼部工作人员说,增加的面积各不相同,2号楼原本79平方米的住房现在增加了8.9平方米,1号楼80平米的住房增加了6平方米,其他的也有面积不等的增加。
记者多方和开发商联系,一直没有结果。记者致电朔城区城建局卢勇局长,他介绍,上周他们接到业主们的反映后,已经开始重新丈量楼房实际面积,具体如何补交差价,需要等全部丈量完才能一一确定,“不是开发商说多少就是多少”。(记者王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