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晋城市住建局宣布:该市2012年度廉租住房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7月13日至31日申请报名。
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为主城区、北石店镇、金村镇、南村镇、巴公镇、高都镇等晋城市城市规划区。保障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申请人取得当地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52元;家庭财产低于8.5万元。(李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