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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一个镇上的商业街,在业主买房之后,却发现不仅房子质量有问题,而且不能办理房产证。不仅如此,部分已经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还被开发商抵押给了其他人,而这些人则是这名开发商的债主。
2010年7月15日本报A23版曾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近日,记者了解到,当时开发这条商业街的开发商孙朝芳被砀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行贿罪、私藏枪支罪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法院查明,被告人孙朝芳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故意隐瞒房产已经用作银行抵押贷款的事实,将自家的一套房屋分别出售、抵押给他人,骗取钱款共计160万元。
200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孙朝芳开发埇桥区时村镇时村商业街项目时,将部分拆迁户的还原房和已签订购房协议的房屋,通过抵押或给部分借贷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方法,向他人借款计209万元,且到期无法归还。
不仅如此,在开发埇桥区时村镇时村商业街项目时,为了使得自己开发的房产能够顺利销售,被告人孙朝芳还向时任宿州市埇桥区国土局局长陈某行贿10万元,谋取不正当利益。
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朝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被告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据此,砀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朝芳做出一审判决,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加上之前私藏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同时,记者了解到,涉案的原埇桥区国土局局长陈某已经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