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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深入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设区市中心城区基本完成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任务。
据了解,各地将按照通知要求,有计划地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对本辖区内旧住宅区的住户构成、房屋状况、配套设施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基本状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旧住宅区基本情况档案;结合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科学制定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逐步改变旧住宅区的面貌。
一些地方旧住宅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按照通知要求,其整治改造的内容及标准要以满足居民最为迫切的居住需要为中心,充分考虑当地旧住宅区现状、可筹措资金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加以确定。整治内容包括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建筑节能改造等。为此,地方政府将增加对旧住宅区整治改造的资金投入,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发挥政府投入的支撑与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记者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