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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省经信委宿舍租了个房子,这里的物业向我们收的物业费、停车卡费都比原住户贵,很不合理。”近日,市民王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她在租房时遇到的问题。
王女士说,两年前,她的孩子考入了新民中街一所中学,考虑到省经信委宿舍院环境好,也比较安全,她就在这里每个月花2000多元租了个房子,“可是,物业对租房户太不公平了。一样是物业费,本单位职工是每平方米0.25元,我们是每平方米1元。最近院里开始办停车卡,职工办卡100元,我们是400元。大家同样住在小区里,为什么我们就要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在省经信委宿舍,记者随机采访了其他几位租住户,大家也都对物业这样收费表示不理解,但为了能在小区住下去,也只好忍着。
针对王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经信委宿舍物业的一位马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宿舍院里的房子是本单位职工的房子,产权属于个人,所以职工把房子租出去,他们无权干涉。但是在收费的时候是肯定不一样,因为单位会给职工补贴,外来租房户没补贴,费用自然比较高。而且,这几年,院里的租房户越来越多,给他们在管理上也带来一些麻烦。比如,原来都是一个单位的,发生事情好商量,但现在租房户与原住职工之间就会产生很多矛盾。“其实我们也不能算是物业,而是省经信委后勤上负责宿舍管理的部门,我们的原则就是要保证原住户的利益。多收费并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一种约束管理的手段。”
那么,省经信委宿舍对租住户如此收费是否合理呢?山西均鑫律师事务所张永恒律师说,居民租房是合理合法的,而且,同一小区内,居民的居住权是一样的,所以收费也应该一样。但是,如果是单位的宿舍,因为本单位对职工会有一定的补贴,无法界定其合理性。建议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解决。
随后,记者采访了太原市政务大厅物价局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方说,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的物业公司,物业费是明码标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27元。但是单位宿舍区的物业费不需要在物价部门办相关手续,而且,单位给职工进行物业费补贴,也不在物价部门管理范围之内。(记者赵琴实习生岳杨胡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