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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违规行为“亮剑”。昨日,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公积金管理机构,立即开始对本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自查,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国家政策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全省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毫不动摇地执行这一政策,通过实施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达到既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又严格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目的。自通知下发当天起,要对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展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必须立即自行纠正。
省住建厅表示,下半年将对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首付款标准、贷款利率标准、购房资格认定等情况。对不按要求执行政策,或不及时纠正错误的,将予以严肃处理。(记者彭一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