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入住朝阳区青年汇佳园三期小区近两年,房产证还是无法办理,这是该小区居民的遭遇。9月24日下午,开发商表示最晚将在10月12日将相关材料上交朝阳区房管局。
小区业主霍先生介绍,自己于2008年购买了一套该小区的房子,2010年年底开始入住,合同规定,商品房交付之日起480日内,买受人即可获得所有权证书,但截至9月24日,霍先生一直没能办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小区两栋居民楼500余名业主,均未能办理房产证。“我们的房子是商住两用的,不少房子准备作为办公室出租,但由于没有房产证,想来租房的公司办不了执照,就没法出租,业主损失不小。”霍先生说。
24日,青年汇佳园三期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业主牛先生出具的合同显示,“出卖人应当在2011年5月31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480日内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则付出相应赔偿。多位业主表示,截至24日,开发商北京新松房地产有限公司未能取得青年汇佳园三期两栋楼的产权证,因此500余名业主无法办理个人的房产证。
24日下午,北京新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于先生来到朝阳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同业主协商此事。他称,开发商未能及时得到朝阳区住建委和房管局的批复,与开发商未能完成此前承诺的小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有关,“需要建配套设施,但现在的拆迁是个问题”。经过协商和开发商重新承诺,目前,开发商已得到朝阳区住建委的批示,但仍需向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递交相关材料。他表示,最晚将在10月12日,将材料准备完毕并交至房管局,争取让居民尽快获得自己的房产证。(记者龚棉实习记者刘士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