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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塘沽岳阳里的张先生在7年前曾借给朋友吴某10万元钱,当时吴某用这笔钱按揭购买了一室一厅的独单。吴某写下了借条,约定两年内还清借款,可是直到今年吴某因没有经济能力而依旧欠钱未还。现在张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想咨询律师的是,吴某只有这一套住房,如果自己胜诉,那么法院能强制执行查封吴某的房子吗?
解答:法院可对已抵押房产采取查封等执行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最高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被执行人(低保对象除外)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惟一的房屋,法院可查封,并可依法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在对房屋裁定拍卖、变卖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让其在外寻找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