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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爱好者常会记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狂欢。时隔多年,而今又猝然迎来了另一场文学狂欢“莫言热”。
莫言斩获诺贝尔文学奖,一夜之间,文学仿佛又重新成为了中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很多年了,中国人没有像今天这样把一个作家的名字挂在嘴上说个没完没了。此情此景,追忆从古典到近现代中国文学的光荣,真有恍如隔世之感。
但时代终究在变化,同样的狂欢,表面的相似背后还存在着根本区别。过去再热闹的文学盛宴,都很难将作家和作品的效应从文学扩散到其他场域;一个知名度再高的作家,写出了无论多么轰动的作品,其产生的效应都非常单一。而今天于莫言则迥然不同,早在他成为诺奖获奖热门人选的时候,发掘其价值的行动就已经开始了。
于是乎,莫言获奖之后的这样一些现象便似乎顺理成章了:书商、酒企、实体书店、电商书城纷纷推出莫言概念;连莫言原名“管谟业”的域名也被抢注;莫言获奖的纪念邮戳、纪念T恤已在网上出售;火烧和烤鸡这样再普通不过的食品,也来凑热闹,贴上了“莫言故乡高密”的标签;就连主打慈善的陈光标先生也不失时机地秀上一把,高调宣布愿赠莫言京城别墅一套;网友预言“红高粱”系列酒类或将连夜开发推出,“丰乳肥臀”也可能成为一个著名商标……
在文学纯真主义者眼里,这让人痛心疾首。到处是营销,到处是炒作,到处是消费,唯独作为主体的文学不知退到了哪里?但也必须承认,文学和文化本身也是一门产业。在商业社会里,莫言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应因其获奖水涨船高之外,相关行业跟顺风搭便车既是无法避免的现象,也未尝不可视为时代的一种进步。试举一例,因为获奖,莫言的作品成为书市之宠儿,出版社不得不紧急加印,在这个过程中,不是存在多方受益者吗?
消费莫言既然很难避免,也许在这场“莫言热”中,我们更该关注的是另外一个议题:在消费之后,还能够剩下多少有价值的东西?而这种价值显然不能只以金钱来衡量。
所谓“有价值的东西”,并非要把人们拉回到人人都读纯文学的时代,因为那样的时代毕竟是文化一元的象征。而对一个民族来说,如果在一场文学狂欢之后,国民对书籍的亲近感多了一分,人们精神生活的层次获得了提升,那么这样的消费,其价值当不容低估。
消费莫言并不奇怪,但消费之后,不应只剩“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