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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自今年以来房产税试点扩大的信号就不曾间断。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小宏5月17日表态“继续稳步推进”,这里采用“继续”二字暗示房产税试点还在推进中;直到8月29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全国人大做报告时,除重申“稳步推进”外,还新增加一句“加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相关税收征管”。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据此分析,这里说的重申是指正在试点中的沪渝两地,新增加的一句则是针对两湖房产税的试点,由交易环节转移到持有环节。
“在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选择上,官方总是欲言又止。”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分析,政府在房产税问题上之所以举棋不定,是因为经济增速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出现下滑,加之当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费不堪重负。
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刘隆亨建议,目前我国要从房地产的开发、流通和保有各个环节入手,按照“轻税、归并、简化”的原则,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合并,择机推出新税种。
此外,第一批试点也不理想。尽管今年10月已是重庆实行房产税的第二个征税期,但时至今日所征税收入却寥寥。上海房产税试点也不尽如人意。根据上海公布的预算报告称,2011年上海各类房产税收入总计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但个人住房房产税不得而知。对比发现,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征收主要是在交易环节,而在持有环节很少征税:前者计税依据是参照应税市场价确定的评估值,后者是房产交易价,征税效果却遭遇各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