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城市化,让农民与土地同步
古语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此言不假,这也是现代法律为何如此重视保护公民私权私产的主要原因。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首先来自人们对未来生活的预期。而这个预期心态是否足够稳定,又主要取决于其个人财产权益受到的保护力度。
就农民而言,土地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意味着一切,是其生存权益的最集中体现。农民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障,很大程度要看关于土地管理、征收补偿方面的保障是否到位。平心而论,此前在这方面,我们离“保障到位”似乎还有相当的距离。
对此,我国政府有着清醒的认识。在前年年底的时候,“取消行政强拆”就曾引发舆论的一致好评。其实,我国政府在促进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修订土地管理法方面,也一直未有懈怠。去年1月,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但未涉及集体土地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敦促各方要尽快对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作出修改;去年4月,温家宝重申了上述要求;今年全国“两会”闭幕会上,温家宝再次承诺,将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而本届政府任期即将结束,“完成条例的制定,土地管理法修订几乎已到最后时间。”
迫在眉睫的当然不只是赶在某届任期内制定出台某项制度。现实的迫切性,显然比立法修订的政策性任务更为火急。近年来征地拆迁导致的一些极端事件就是旁证。而土地征收的矛盾,特别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面的冲突,主要就在于补偿标准的问题。
过去,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各个地方制定的“一口价”补偿标准,而且这个标准还是按照农业用地价值来核算的,与土地最后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自然难以服众。
鉴于此,近日国务院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修改内容为提高补偿标准。虽然细节还未可知,但据业内专家推测,修改后的补偿标准至少会提高到现在的10倍。比如,现在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不管这块地最后是何用途,这样的补偿价显然都远低于市值。修改后若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元的征收补偿。这个差价矛盾,无疑将大为缓和。
该草案也可视为对以上温家宝一再重申的修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制度性回应。所以有专家表示,这是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当然,未来可发力的空间仍然不少,比如此次只是提高了补偿标准,而并未涉及交易主体的改革。未来的土地管理法修改,可以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可以通过税收调节,使农民和政府双受益。而且,交易主体的多元竞争反而容易稳定地价房价,也是把准了如今土地财政的命脉。
诚如专家所言,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是要让失地农民有保障,让农民与土地一起实现城市化。土地的城市化必须与农民的城市化同步,让农民在城市发展中受益反哺。增加土地的社保功能,让农民即使失去土地,仍然能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发展和提升。这样的土地管理改革,才是符合未来社会发展趋势的。
所以说,提高补偿标准只是暂缓了此前的征地拆迁矛盾。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是抽离了人的空洞名词,应是所有人的同步现代化。未来的城市化和土地管理,必须最大限度着眼农民的各项权益,让农民和土地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价值同步,方为上上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