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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5日以《楼房加层,附近居民“很受伤”》为题报道了位于黄河二路渤海七路路口东南角滨州红十字会医院所在办公楼(所属惠生公司房产)从去年夏季起开始在原有建筑上加盖楼层一事,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加盖楼层为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两年。
15日上午,记者来到滨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办公室,工作人员出示了有关对黄河二路渤海七路路口东南角滨州红十字会医院所在办公楼进行加层改造的批复手续,上面写到“拟建面积1018.5㎡、拟建长度65m、拟建高度7.2m,经现场初勘,原则同意按照审批方案办理工程手续,工程必须符合《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要求,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建筑造型、体量及位置。”最后的审批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
据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份临时规划手续,也就是说惠生公司对黄河二路渤海七路东南角的房产进行加层改造部分属于临时建筑。记者通过网上查询,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和建设等部门批准,但在批准书上都应当有规定的使用期限。滨州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惠生公司对黄二渤七东南角房产进行加层改造部分建筑使用期限为两年,两年后在不影响滨州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需进行续办。
虽然该楼房进行加层改造已得到规划部门批准,但民众仍旧质疑加层后楼房的安全性,“楼房加层改造过程中墙体已出现明显裂痕,显然楼体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就怕哪一天发生意外情况,到那时再补救就真的晚了。”滨州红十字会医院所在办公楼南侧居民楼一位梁姓居民担忧地说。(记者张卫建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