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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以来,有关地产是否有暴利或利润率究竟有多少都是众说纷纭、没有标准答案的话题,有的地产商喊冤道,都是政府的地价高,把成本托高了。不过,实际上,把成本托高的可能往往是地产商自己,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两个案例。
一个案例是市区中心某商业楼盘,该商业楼盘自2008年销售,目前已全部销售一空,业主房产证已经出了,项目进入决算阶段。有关部门从该项目报税的成本清单上看到一个可疑项,该楼盘顶楼报批用途为“会所、游泳池”,在产权用途标为“设备房”,换言之这个顶楼空间已是在销售时分摊到每家每户,产权属于全楼业主共同持有,但开发商却在该项目决算时将此设备房作为扣税成本来摊销,相当于重复抵扣成本。
以该楼盘平层面积一千多平方米以及评估单价每平方米两万多元来计算,该设备房可以抵扣税前收入的成本就达两千多万元,你说如果有关部门没有查出这个疑点,税务支出减了,变相收入就多了,揣到兜里的“暴利”是不是又增加了?
另一个案例是广州大道某楼盘,该楼盘负层为地下车库。该地下车库采用非常先进的电子车库设计,业主停车可使用电梯停到适当的位置。根据有关规定,这类的电子车库不具有产权分割的条件,无法确权,连一手开发项目的大业主也没有房产证。该楼盘也是在项目决算的时候把这个车库作为税前扣除的成本列支,整个车库估值数千万元。有关部门发现这个疑点后敦促楼盘剔除车库成本,开发商乖乖地听从指引,税前摊销的成本少了几千万元,无形中要缴纳的税款大增。
报税有诀窍,合法的方法叫避税,不合法的方法叫逃税,还有种种似是而非的税前税后列支计算,这些处理才是俗语所云的分分钟几百万“上落”,侥幸闯关成功,地产利润率又上升几个点;若是被金睛火眼看出来,年终利润提成又少一截。对于遏制地产暴利而言,业主是个重要力量,开发商随意申请改规划,常常招致业主维权;在平常人看不到的战线上,其实还有一个关卡,查税严一点,可以钻的漏洞就会少一点。企业需要练就“夹缝中生存”的本领,但规矩还是得遵守的,玩“财技”并非次次走得通。(李凤荷)